学生户口迁入、迁出、落户的办理程序
一、新生户口迁入手续
入学通知书-→户口迁移证-→身份证(未办证的户口迁移上须注明已编号未办证并加盖公章)交保卫处办理。
二、毕业生户口迁出手续
集体办理户口迁出:毕业生离校前由学校统一安排办理户口迁出手续,保卫处根据招生就业处提供的派遣名单办理户口迁出手续,学生毕业领取毕业证时,再到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本。
三、退学户口迁出
凭本人身份证和学籍管理部门的《退学证明》原件,到保卫处办理迁出手续。
凭本人身份证、保卫处证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。
四、应届毕业生落户
毕业生到就读学校领取个人的户口迁移手续后,要严格按照公安机关规定的有效期内,到迁往地落户,逾期后果自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