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
关于迎新期间校园内禁止摆摊设点的通知
校内各经营单位及全体师生:
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,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营造健康向上、文明有序的迎新氛围,结合新生报到实际情况,经学校研究决定,新生报到期间(9月6日- 9日)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在校园内摆摊设点从事经营活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未经批准,校内各商业网点只能在所属的商铺内经营,不得在学校规定区域外摆摊设点进行推销和经营活动,需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定并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。
二、未经批准,校内各商业网点和摊点不得擅自设置和安装音响、广播和电视设施。
三、校园内禁止任何流动商贩经营性活动,任何人不得在校内私自摆摊设点,不得利用校舍存放商品,教室、学生宿舍严禁各类推销活动。
四、未经批准,校园内一律不准张贴广告和经营性宣传品。
五、各学院及团学组织的迎新志愿者,不得以迎新的名义参加、组织任何商业推销。
六、武装保卫处要加强门卫管理,严禁校外商贩进入校园乱摆摊点。迎新期间校园内所有超范围经营活动均需学生处、后勤基建处审核,武装保卫处审批。对校外商贩违规进入校园推销者,一律取缔并清理出校园,涉嫌违法者移送相关部门处理;对校内各商业网点未经批准摆摊者,一律取缔,严重者终止其在学校经营资格;对师生违规经营、推销者,一律取缔并报所在部门、学院严肃处理,涉嫌违法者移送相关部门处理。
以上规定望校内各经营单位及师生员工认真遵守,自觉执行,共同维护校园秩序。
举报电话:2384120 2383128
2019年8月31日